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三方代理机构采购文件
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三方
代理机构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2023025)
2023年9月
目 录
第一章 邀请公告
第二章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邀请公告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因采购的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对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三方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现将邀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三方代理机构
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代理服务单位需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备案;
(六)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报名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二)提供上一年度的已审计财务报表或者资信证明;
(三)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四)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证明材料;提供开标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提供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备案资料或截图;
(六)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并打印记录盖章。
以上提供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盖公章,报名服务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院方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应将报名材料胶装成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前递交。
四、遴选办法
遴选工作在萍乡市妇幼保健院纪委的监督下完成。
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详见附件),在满足遴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分后,以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评出报名服务单位排序。评分专家由萍乡市妇幼保健院集中采购科、基建科、监审科工作人员到萍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随机抽取5名,经抽取的专家对每个报名服务单位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分,所有专家的评分取平均值,得分最高入选。将遴选情况上报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医院官网中公布入选名单,不再作另行通知。
五、入选服务单位的义务
(一)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根据医院提供的招标(采购)要求及时、高效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合法、合规性负责。
(二)依照萍乡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招标方式按有关法定程序进行招标,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招标程序进行操作,优选合格投标人。对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与院方沟通协商。
(三)招标代理机构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把合同签订的资料送至院方;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备案表、招标文件、开标评标过程纪要、评标报告、投标书、合同等有关资料胶装成册,编制两份归档资料交至院方。
(四)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招标活动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可能会影响招标工作公正性的信息透露给利害关系人,严禁以任何方式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管理招标活动的有关文件,保存的期限为从招标结束之日起十五年。
(六)入选的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理由拒绝医院委派的代理任务。
六、费率及结算方式
医院委派的代理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含开标专家评审费),具体收费标准参照下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类 |
50以下 | 1.0% |
50(含)-100 | 0.8% |
100(含)-500 | 0.56% |
500(含)-1000 | 0.44% |
1000(含)-5000 | 0.28% |
5000(含)-10000 | 0.16% |
10000(含)-50000 | 0.04% |
50000(含)-100000 | 0.028% |
实行动态管理,对招标质量不好,效率不高,服务意识淡漠,医院满意度不高,泄漏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信息和资料,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代理机构,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批准,医院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七、入选服务单位管理办法
入选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将对其清退,对医院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对承揽的项目持消极态度,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
2.未经萍乡市妇幼保健院同意分包承包业务或违法转包的;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材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4.入选后采用挂靠经营的;
5.无故放弃入选资格的;
6.入选后资质变化不能符合要求的;
7.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选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院方不予受理。
地点: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文昌路66号)6号楼502集中采购科
(二)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1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须根据报名材料要求、评分标准编制投标文件并打印装订成册密封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
地点:萍乡市妇幼保健院(文昌路66号)8号楼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马莉 联系电话:13879965565
萍乡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9月4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萍乡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及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第三方 代理机构 | 1 | 家 |
二、评分标准
评分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技术 部分 (40分) | 一、内部控制制度(10分) 提供现行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①从业人员管理制度;②质量控制制度; ③风险管理制度;④保密制度;⑤档案管理制度。 1.合理、科学、完整的每项计2分; 2.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较完整的每项计1.8分; 3.欠合理、科学、不够完整的每项计1.5分; 4.未提供的计0分。 评审依据:提供内部控制制度,缺项不得分。 | 10分 |
二、服务方案(15分) 根据采购要求,详细描述包括但不限于: ①招标组织管理;②人员安排;③服务保障; ④反商业贿赂;⑤质疑(投诉)的处理。 1.合理、科学、完整的每项计3分; 2.较合理、操作性较强、较完整的每项计2.8分; 3.欠合理、科学、不够完整的每项计2.5分; 4.未提供的计0分。 评审依据:提供服务方案,缺项不得分。 | 15分
| |
三、人员配置(15分) 1.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具有《萍乡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1人得1分,此项最多得4分。 评审依据:提供人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本项目拟派团队的其他人员不少于6人(除上述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①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注册造价师的人员占5人(含)以上的计8分; ②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注册造价师的人员占4人(含)的计4分; ③同时具有高级职称和注册造价师的人员占3人(含)的计2分。 评审依据: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专职法律顾问:配备有专职法律顾问的得3分。查验法律顾问与代理机构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协议或律师事务所与代理机构签订协议,以及律师从业资格证,提供得3分。 评审依据:提供相关协议及律师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15分 | |
商务部分 (60分) | 一、投标人业绩(40分) 1.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今,每提供一个萍乡市工程建设项目代理,项目总投资金额在15000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得8分,项目总投资金额在10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的计5分,本项最多计22分。 2.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今,每提供一个萍乡市工程建设项目代理,项目总投资金额在1000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得3分,本项最多计12分。 3.投标人自2020年9月1日起至今,每提供一个萍乡市工程建设项目代理,项目总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多计6分。 评审依据:以上均须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截图和代理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 40分 |
二、企业荣誉(5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获得AA 级的得2分,获得 AAA 级的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企业信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
三、本地化服务(5分) 投标单位注册地在萍乡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萍乡本地已经注册了分支机构的计5分。 评审依据: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5分 | |
四、报价响应(10分) 报价采用要约价方式,即招标代理机构承诺以具体委托的单个项目金额为计费依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计费文件打折后收取服务费,具体以此次项目委托合同为准。 响应该条款得10分,未响应该条款属于无效投标。 评审依据: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 | 10分 |